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🔔)卫生健康(❕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🍪)解(📿)决措施。 (🆕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🔹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💦)需求等数据归集(🗼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🕓)向、(🍅)布(📡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🔣)效率。 (🤾)在资(🙊)金方面,文件(🏰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🦂)扩大创新药(🛐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Ⓜ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🐞)、参(🧔)照药、支付范围(💤)等开展交流(🌮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🏼)提到(🚩)组织(🔤)实施创新药物(🈚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🚼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🃏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❄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📸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🈲)药(😀)积极进入医疗(🔲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😝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🧠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🗼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🚄)》提出,定期调(📥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⏯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📰)新药纳入医保目(🌌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⏹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🗣)立“商业健(😶)康(🏬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🥍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🔃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🎪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🌏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🐺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🏣)实(🈴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🧐)申(🌩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⛏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🛢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👷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♊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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