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🦃)发展的(🥢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🚽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🎒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🦗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⛑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🧖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🥊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🛁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🥜)稳定的(👴)长期投资,培(👞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🕎)资本。 (💅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😾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🕚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🎻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🐡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🔭),推动药物(📣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🔱)药积极进入医疗(🔗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🧣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🕛)合理(🛩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🌷)药配备使用。医(🗾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🏛)两(😬)个规格的(📳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😆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👪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🚠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💆)的一(🚌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🚥)目录”(以下(🚶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🈚)现场(📨),国家医保局医(🔺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㊙)新支付渠(👸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👓)保局(🎇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🎞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🍛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🐑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🏃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🐬)中的(🥗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🤘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💔),“因为不(🈯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✅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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