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💸)印发(🏇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🎉)》(以下简称(🎐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🎶)企发展(🔦)困境——“研发(⬇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🌷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🕝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💆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🈹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💬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🕟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🥕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🔸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🤪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🚲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🛐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🔚)重点领(🚳)域,推(🐀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🌛)务落地实施并(🔻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🎗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📄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🌿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🌯)于药品目录更新(🥘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🍨)调整药品(🍆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💁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🐴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🎒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🦂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📬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🎐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🤱)件等特(🚕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🔄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🕠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🌶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🤝)新药。 在(🌽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🏇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🧘)多层(💮)次用药保障体系(🕸)的(🚟)第一步。该目录(🏅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💧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🏵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🥑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🍮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🌀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🏿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🗜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🤐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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