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📙),国家医保局(🧓)、国家(🐦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🛤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🍛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😋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⛪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👌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🙃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🦑),做好疾病谱、(🔆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🦋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🏄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🧐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🐍)司(🍑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🍥)稳(🎗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💦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🛵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🅿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🈷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🛩)罕见(🙄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📹)主任王国(🌂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😧)布(🍩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🦈)新药积极进入(🕓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♈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♈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🆙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🎰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🏴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❇)”限制(🛃)(即同一(😉)通用名药品只(😈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🎏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🏜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🚠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🐂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😒)保局医药服务管(👶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🚐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🉑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💝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👔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🚷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🧀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🐳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🌬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😴)的时候定位(⛴)可能不一(👨)样,这是(⏩)市场行(🎌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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