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😒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📪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😼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🥃)于创(💸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🦄)国统一的医保(🚁)信息平(🧑)台,做好疾病(🦂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🐟)数据产品,支(👎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📚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🎯)升创(🛀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🀄)康保险公司通(🈳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🥅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🔘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🍎)另外,文件提出(🕛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⏺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🙉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📌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🈲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🌥)节。国家(🏫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🕚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💚)要任务是推动创(🏋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🖌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🌖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🆖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🕧)用药(🥜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🗻)响创新药(🍛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🏋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🏋)基本”的基(🎩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🔞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🤟)商保(🕹)创(🕵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🍘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🥝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🤕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🔒)力的高价值创新(🌯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🍦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😦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🍶)同时申报(🔄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📡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🏾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🐞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