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👤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🔉)下(🧒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🚎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💻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🧒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🐽)等数据归集和分(🚼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🎠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🙊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😛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🖲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🚷)。鼓(⏲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🤴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💙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💻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🧘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🎆)药、支付(😟)范围等开展(🛵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📻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🎱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🎺)善多部门(🎸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🤡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🎛)国栋(🤭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🖍)干措施》提(🌇)出,鼓励医(👇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🎽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🌖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🐅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🍜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🍤)录内药品可不(🌮)受“一品(🐱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📴)有两个规格的限(📁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🕚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㊗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💃)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🍂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⛵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🎢)录是健(⌛)全(🤽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🐞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🗼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😠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🚤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🚀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🏫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⤴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🎢)的时候定位可能(💰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💖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🚍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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