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🆖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🥍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🦍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🆖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🛌)据(🔆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🐖)理确定研发方(🉐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🌤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😃)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🍔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💘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🚱)药,企业可同(🌡)步申请(📓)医保部门(👈)给予点(🧤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🕐)付范(📈)围等开展(🛥)交流。 在(🤔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📋)专门提(⏸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🥋),聚(🍔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👽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📓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😁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🎍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❕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🀄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🏨)购绿色通(♎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🕷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🛢)制(即同一通(🚎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💺)合(☔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❄)录。应对重大公(👹)共(♋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🐘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🙊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🔧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🔙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👝)是健全(🕸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🔃)明确基本医保保(🤶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🚎)进一步(🔷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🚋)一(⛑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🗂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📧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🎬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⏲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😎)时候(🐅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😽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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