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🌃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💨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🍺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🧚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🎓)等数(🕖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🔼)数据产(💉)品,支持(👩)医(⛄)药企业、科研(🕞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👺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🍦)心资本。 另(♍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🕜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🐷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📤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👠)交(⏭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🏞)创新(🆖)药(🔽)物研发国家(🈺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🎁)施并完善(😀)多部门(🏘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🥇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👊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🥃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🌌)医疗机(💭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🈹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📍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🍔),不(👮)得以医疗(😬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🚂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⏱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♐)药品只能(👋)有(🍙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🍐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👵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🗑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🌛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⏳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👳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🦊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🌡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⛰)录将明(🈯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🦗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🥨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🐍)目录或同(🅿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👥)健康记者还在发(🔳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🍦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🥍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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