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🥍)持创新(🍍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🎟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🚒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🏖)保数据用于(🔵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📯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🌃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💛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🖖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🌇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💵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🐩)照(🚐)药、支付范(🐷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🐤)施创新(👾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🛅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🏯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🐆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🍢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🚸)副主任王国(🔗)栋1日在政策解(📄)读发布会上强(👓)调,首要任务(❣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🛅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📲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🦇)临时(👍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🎇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🔘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🚩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📺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🏡)生事件(🥔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💯)部(📓)门研究临时纳(🚃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😘)可行路径。 另(🌩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🤸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🐁)险创新药品目录(♟)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🐟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🔙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🎶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🏼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🚉)医保保(🍫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🏂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🦅)付渠(😧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🏀)基本一致,企业(🗒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🏆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😰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🏘)录中的(📃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💄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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