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🐯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🏾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🏯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🏞)药需求等(🔧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✔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🥣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🦌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💰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💹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🌊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🕋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🦐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💻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👋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🃏)。 在统筹(🏡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🎮)专门提到组(💖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🚡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📿)读(🤤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🤠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👄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❌)品配备或设(🏢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🌐)临床(🍁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👠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💃)品可(🍌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⛷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💁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👗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🛃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🥨)是提(🎲)出(♿)设立“商业(😢)健康保险创新(🦐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🕚)保保障范围的(🌳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📴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🏟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👗)明确基本医保保(📇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😚)黄心宇(🈵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🚫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🏫)入医保药品目(🧒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➡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⛲)在发布会(🕯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👿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📤)不(🥜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🍀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😮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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