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👒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🥜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🐸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💳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🌵)展困境—(🌗)—“研(🎢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💵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🍫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🛶)提到要依托(🐃)全国(📙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💡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🐵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🛥)院所(🤞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🈴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😋)品目(✝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🏀)付范围(🛐)等开展(🦕)交流。 (😏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😱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😧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🐧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🥞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🔳)召开药事会,根(🖌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🥂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🔟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🕌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🌘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🔔)施(🔛)》提出,定期(🏺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👀),按程序将(🥑)符合条件的创(👙)新药纳入医(🏆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👛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👋)商有关部门研究(🎲)临时纳(🥢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🏊)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🏏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♈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🐰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🐕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⤴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🌦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🦅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🔑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📞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🌋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🕚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🙃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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