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📷)卫生健康委(🍍)印发的(🏔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🖍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💳)药企发展困(🤶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🖥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🌒)据(🈸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🆕)、(🗓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⏹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🧝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🥪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🐔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🏐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💂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🎠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🏐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💿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🐀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🏅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😁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🆑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😍)重大专项,聚(📨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🧗)重点领域,推(❗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🏟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👆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🤵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🦂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🔔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🍅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🌒)月内召开药事(📶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🏟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❗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🚵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🉐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👫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😢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🧛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🚼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⛹)布会现(⛷)场,国(🐽)家医保(🏰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⌚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📯)药保障(🔢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👐)目录将明确基本(🤴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🔟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🥋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📤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🕘)目录中的药品是(😛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♊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🐺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