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🔯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🥦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🌪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🔢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🏥)适配创新药研(🔼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🦓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🎵)保险扩大(🕣)创新药投资规(🕎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🐽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🛴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🚤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🐡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👭)规(🦅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📃)在统筹推动创新(🌨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🍥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🚓)等重点领域,推动(⏬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💨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🐌)前,即使进了医(🖥)保目录,创新药(📓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🐖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❌)机构(🛸)。 《若干(🐍)措(🍐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😄)更新公布(🈴)后3个(❄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🍄)临(🛣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🍚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🙄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👴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🔎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📉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🖕)重大(🏧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🥙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🏓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🦄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🌝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🍟),国家医保局医(🏨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🕛)多层(🤧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⏯)表示,“国家(🛥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🧘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🧢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🥐)界在这里,所以(🛴)用的是推荐,而(🏚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