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🛥)的《支持创新药(📫)高质量(😦)发展的若(🌐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🚻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🚿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😃)新药(🎉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🧔) 《若干措(😷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👏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🏛)提到要(🛥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📕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😂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🗣)据产(🌕)品,支持医药(♈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🕚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🔦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😦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🎡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🔒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🎶)等开展(♓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🤣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🗝)创新药(🔇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⏺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🦔)构于药(🎑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🏙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📞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💆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🏕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🕡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💻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🕔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🌔)新药(📁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🏏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🌝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🚥)保障边(🔞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😵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🐐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👾)医保药(🚢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🧢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🗡)在发布会现场(🐘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🌟)中的药品是推荐(👒)进入商(🐫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🚒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🙊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🚎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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