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💲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🛑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🌎)称《若(👌)干措施》)对(❇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🈺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🍄)解决措施。 (👞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👝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💀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👥)等合理确(🙄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⛺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🌟)基金等多种方(🍹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🧟)新药的耐心(👑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🗓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💟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🔏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📇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🆚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✝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📆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🐏)上强调(💿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📘)构。 《若(✂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🧓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📔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➡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👞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🚬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⬛)创新(☔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📮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🔁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🍽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🦍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💑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➕)保险创新药品(🥇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📃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👖)显著(🕒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📝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🏗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💱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🔓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🚅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🔋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😩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🏆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💜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🧜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💮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🆘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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