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💈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❣)生健康委印(🔤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🤮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👗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😍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🤘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👉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🛑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🗳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🍦)药研发(🌕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🥘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🐂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👫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😊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🌙)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🎟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🏫)家(🎥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👈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🗡)围等开展交流(🕴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❇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🐛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🐯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✂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♋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🔂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🦓)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🍖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🚌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💕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🏺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👸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🚉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🐰)道,保障临(🎃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🍮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🔁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⏭)创新药,可商(🌟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🔫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💨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📲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📮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🌕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💻)提供新(🦄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🐁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😤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🙆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👀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🏚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👦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🧥)边界在(📛)这里,所以(🐰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🐨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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