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🛩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🛌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🏘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🔚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🚨)“研(🐹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🔍)用于(🥤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🔱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🎙) 在资(🍱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🐀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💘)新药研发(🏥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🕰)家药品监(🐰)管部门受理(😓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🐆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🥨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🐞)慢性病、儿(🐀)童(📹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📲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⛹)多(♒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🌡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🧓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🐾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📆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🔖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🚞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🖥)量、药占比等(🏕)为由影(🕹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🤾)商保创新(🉑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⏭)只能(🛫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🆕)“保(😎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🍷)卫生(🕢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🥢)创新药,可商(🍴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🐮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🎖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💐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🧢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👓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➗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😉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🕋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👛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🤽)保(📚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🌔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🍠)荐,而且价(🎯)格(🌵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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