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🏀)持创新药(🐿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🌁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🐄)业界关心(💑)的创新药企发展(⚫)困境——(🐡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📧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🚚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💀)扩大创新药投(🥅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🛵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🎭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🚩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➕)可同步申请医保(🔊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⛎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🚎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🧜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🏂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🙆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⚾)目录,创(🈚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🔐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💐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😯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🦖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🤯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😇)此外,不(🛴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🤝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🥋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🐬)立“商业健康(🤯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🥕)值大、患者(🌩)获(📸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😭)管理司司长(⛰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🤟)录将明确基本医(🥏)保保障(✍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➗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😇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❎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👏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🦇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😩)申报(🔃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🏘)入商保(🚀),并不是“强(💖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🌧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💓)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🎃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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