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👂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🥝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🏉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🏄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✴)平台,做好疾病(🉐)谱、临床用药需(📄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🐀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🌫)持医药企(🥦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🛄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✝)。鼓(🙀)励商(🕯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🥕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🥌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🏍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🥈)主规格、参(🌟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👞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😉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🚌)领域(🐴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➰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🍠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🎷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📁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🐮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🆎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👅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📷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📧)品可不受(🌁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🥨)只能(👎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🧝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💓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㊗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😭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💚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🦔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💻)的创新(🍃)药。 在(👖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🐮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⌛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🏨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🙂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👂)发布会现(🍻)场获悉,商保(😹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🧛)设计的时(🚍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🚦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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