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🙇)。中新健康注(✨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🔓)难”,文件都一(🏣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🤓)保数据(🤴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🌳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🌠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🔂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🐞)理确定研发方向(🦁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🥑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🖊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📬),为创新药研发(🔫)提供稳(🍳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🏊)国家药品监管(⏺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🐏)予点对点政策(🆑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⌛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🗼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🕶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😵)动药物(🍚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🔝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🐒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👱)动创新(🏞)药积极进入(🐦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🚿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🤹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⬆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🔶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🎍)得以(🍡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📃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🥔)只能(🔸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🕚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🛋)商有关部门研究(🗺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🔇)中(🌍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💊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🀄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💌)医保(⛷)保障边(🏑)界,为超出基(🚃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🎊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🗺)保创新(✒)药(🈚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🔄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🍂)记(🚵)者还在(🚽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🚓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🏂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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