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🍒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🚓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🐙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🤶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🔻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🚲)投资(✅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🔃),为创(💅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🆕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🛣)的(🐐)创新(🦍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💍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🌒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🤬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🏼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😠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📯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🗃)策解读发布会(⌚)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🖐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🕙)药品目录更新公(🀄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💟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🕳)判(⛸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👳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🍜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⚪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💧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🥥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🎗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🕦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💇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🚶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🔚)药品目(😎)录”(以下(👈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🏮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🥄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🌥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📉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🗓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🌭)医保(🤬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✴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🔢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🎗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🤩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🚷)或同时(➰)申报两(🍕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🍇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🏇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🕠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