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🏊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🏕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💧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🐫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😘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🈯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💅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💞)疗机构等合理确(🎼)定研发方向(⏳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📐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😐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➗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📐)药的耐心(🐊)资本。 另(😥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🐧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🆎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👖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🏩)围等开展(🌐)交流。 在统筹(🍋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👖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⛷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🎬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🥫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🥪)进(🅰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🚺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👫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🔅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😃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🔡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🉑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🧟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🔇)。在坚持“保基(🤠)本(🔯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➖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🔇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🌶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🌜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🎯)显著且超(🤱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🏔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😵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🌏)将(🙌)明(🧒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😸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😜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🏙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🔅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✡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😒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🧒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🆘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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