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🥘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🌉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🙆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🎒)件提到要依(📉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🏿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🛄)析(🐷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🏒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💃)创新效率。 在(🚎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🍸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👷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🌟),文件(😴)提出(🌉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👆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🍨)主规格(🌳)、参照(💔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🔗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🍣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🕟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💴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🕕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📶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🐊)于(🥫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🈳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🉐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👩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⌛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🍪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🐋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🌭)究临时纳入医(🦕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🐅)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🕞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🧗)康保(📐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🏨)、患者(🦌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🔥)。 (🗯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🐗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😢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📵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🤣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🖤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🐄)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🤴)制(🆑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🐥)同的(😜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🔓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🦔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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