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😶)意到,对于业(📣)界关心的创新(🥖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🤫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🍥)提到要依托(🦆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🌋),支持医(💮)药企业、科研(⏯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💁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📳)险扩大创(🖕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🎻)新药研发提供稳(💏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🚹)支持创新药的(🥡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🍜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🧛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🗳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🐆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👈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🗒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🐕)药研(🏜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🎚)传染病、高(😽)发重大慢性病、(🍦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🐤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🐁)制。 此前,即使(🎈)进了医(🚃)保目录,创新(⚪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📖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👘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📉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🎻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🚑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😂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📇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🏽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🛺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💗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😝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🐴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📤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🧗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♈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🔚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🌺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❕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🎸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👆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🥏)边界在(🎩)这里,所以用(🍀)的是推荐,而且(📪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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