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😕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🐥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🔜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🏳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💆)疗(😔)机构等(💞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🍔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👦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🔱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😠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🎱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🥨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🔛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🛺)。医(😋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💱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🕯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🤔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🔶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⛅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🐪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⏭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🐫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🍳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🚕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🏛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🔓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🔏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🍤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🏬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🌘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🔬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👖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🦑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📌)制)。 (📍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🥒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📠),按程序将符合(🆚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🏳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❇)次文件中的一大(😬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🚲)康保险创(🙀)新(🎪)药(✳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⬇)新药(🧓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🛸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🌺)超出基本医(👘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🔐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🐰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🌚)品目(🙃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🏁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🚢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🐷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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