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🌷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💔)新(🙊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🚾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🌑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🥍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🗝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📶)、医疗机构(📚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🚌)向(😀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📣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🗡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🌼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👜)的(🎛)长期投资(📚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👝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💲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🐮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🎚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🕯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🎯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⬅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🚚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😑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✡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🏠)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📲)及时(🤒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🍿)绿色(🏻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🔓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😵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🏷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🕵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🏽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♓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🍫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👚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🤲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✊)的创(💛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🙉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🐝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🥨)明(♉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😎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🌥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🚓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🧠)调整,程(😷)序基本一致(🥓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🌌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🏙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🌮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🚼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🧥)位可(🌓)能不一(🚛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🌭)这里,所以用的(🥟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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