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👭),对于业界(🤭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🏅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📂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⛅)用(🐠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📟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🍙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🥔)商(🔻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🔂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🌆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⏳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🎫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🚀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🧤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🥛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🔩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📊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⏳)解读发布会(💭)上强(🚈)调,首要任(🖕)务是推动创新(🤨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🥀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➰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🌚)诊(📈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🔭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⏹)。在(🛌)坚持(🎆)“保基本”的(🎓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🎚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🏇)商有(🥁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🏗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🏁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😦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🍾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🕓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👶)是健全多层(🔛)次用药保障体系(🐦)的第一步。该目(👙)录将(🛥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🍃)付渠(🧟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🍦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🍹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👬)自主申报纳(😓)入医保药品(🙏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🍸)“强制”。国家(👬)医保局相关负(🏌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🚋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🏈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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