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📐)高(🎙)质量发展(🤤)的若干措(👑)施》(以下(🚵)简称《若干(💩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💐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🎙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😾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❕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🥩)发需求的数据产(🥜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🆒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🚃)效率。 在资金(🍪)方(🚵)面,文件提(✖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🤡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🥤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🈶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📐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🍨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🚫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🛣)面(🚄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🎚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🐱)病等重点领域(🏩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🗻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💾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🔴)解读发布会(👺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🛀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🏼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🔷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🎊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🦆)药品和(🔺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⌚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🈶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📊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🚤)创新程(🏙)度高、(👱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🔌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📒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🎥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🏭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🥏)医保目录同(♊)时申报、同步调(☕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🐼)业可以(🐍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🎼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🐐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⚾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🕷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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