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🏗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🌠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👠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⏩)企发展困境(🎸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🌥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🎷)据用于创新药研(🛺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📔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🛃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🎲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😡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🥗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🎥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🤲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📗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🎳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⚾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👿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🚁)围等开展交(🌳)流。 在统筹(🗺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🍇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🦑)、罕见病(🏫)等重点领域,推(🛢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😾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⛵)构(🕯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🐘)后3个月内召(🖖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🥁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🙆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❓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🧔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🍍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🍷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🐑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🕣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🥃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🕷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😣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🍄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😹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👝)创新药(📴)目录是(🕧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🍊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🅾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🎓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🦎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🐌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🤣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🍃)保局相关负责(🔒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👂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✊)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🔗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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