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😵)1日,国家医保(🎒)局、(🥪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⚫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🔤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⛺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🌹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🥠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💁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🌒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🤬)等(㊙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🔍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🌖)件提出(💕),鼓励(📁)商业健(❓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🙃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🗺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🆔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😹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🕧)与企业可围(🎠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🔹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👅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😾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🌔),聚焦重大(⌛)传染病、高发重(😆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🧜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🦋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📿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🎌)机构于(🐪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🏖)立临时采购绿(🤒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🤵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〽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🔻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🗯)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🍀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🌂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📢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🍪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🕔)有关部门研究临(⛏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🥟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🛒)基本医(🚆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🚧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✴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😭)悉,商保创(🐯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🐘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🌚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🏊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🕸)协商价(🚂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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