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🔮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🕷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🐤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🐀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🔬),文件提到要依(🎉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😍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🎳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🐻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🍿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🌘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🧘)的创新药(😆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🤤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📪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📁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🎽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😤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🕐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✉)《若干(📽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🏛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😱)色通道,保障临(⚡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🕵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👌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🌗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💍)程(🏵)序(🖤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🔅)的创新(📆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🔸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🦊)创新药(🍏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🌇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💮)保保障范围的创(👏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🍥)局医药(⏺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❄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🔼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🐌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⌛)步表示,“国家(🧠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👤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😈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🚔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🃏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👕)录中的药(🖤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🌄)为不同(🔚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😦)的边(👿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⬆)且价格(🗨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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