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⌛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🏖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🎒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💯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💟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🔨)托全国统一(🍎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👱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📟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🔓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🏟)稳定的长期(🎴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🌺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🆒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🕺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👴)重大专项(🆘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🏋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🔦)相关任务落地(🏇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💱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📆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🎌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🐉)调,首要(🦊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🛒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🐰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😋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🦔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🙎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🐙)录内药品(🎴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🚛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🐏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🔹)础上,按程序(❤)将符合(🤳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✂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🐗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🥖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💘)康保险创新药(😅)品目录(🉐)”(以下(🏥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😿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🗽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📵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🤸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🈂)纳入医保药品目(😴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🤰)康记(🏧)者(✳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📯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🥝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😙)品设计的时候定(🔥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🚚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⌛)格应该也是协(🏡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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