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😶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🔋)给出(🚽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🏈)提出“支(🚨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✅)国统一的医保信(🖨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🎡)归(🌋)集和分析,开(🌬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👒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💴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♑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Ⓜ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🥩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♍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👽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😜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🐰)织实(🐙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👴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👾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🎻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🥛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❤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🏪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🌲)医保定点医疗(🔉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🛳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🦍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🥤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🐩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♿)部(🤕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🈚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💃)围的创新药(🌩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🙀)理司司长(🔤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🏕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🌊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🌍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👧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😚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📄)目录、商保(🐖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🚒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🌾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🥫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💞)医保(🎍)局相关负(🤠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💮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🍗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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