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💓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😹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➕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🥪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🕔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🤽)统一的医保(♒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🔉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🛌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🏷)新药投(🐶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🔛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👉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🗃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😥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🦈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🐒)门”环(😨)节。国(🤢)家医保局医(👕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🖥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🕹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📍)购绿色通(💓)道,保障临床诊(💺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🍠)疗机构用(🚿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😵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🍐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🧗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🌋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🖲)持(🏟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🗨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💝)。应对重(🤓)大公共卫生(👝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🐿)临时纳(🔂)入医保支付范(🍞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🕶)基本医保(🤼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🔥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🕍)将明确基本医保(🗣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🖱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🤲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🗓)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👶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🏿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🔢)会现场获(📂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🥔)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🦉)场的边界在这里(➡),所(🖥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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