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⏹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🔄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📬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🖤)医(👪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🍫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😷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⏩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😺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🍝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🌋)申请(🈶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🐩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🥤)件专(🛵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🍅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📜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⏪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🔳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🦎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🧡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🏌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🚜)疗需求和患(🧟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🔺)药品和商保(🚉)创新(🌍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🥒)(即同一通(🚗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🔭)录。在坚持(💍)“保基(🥓)本”的基础(🚮)上,按程序将符(🔝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🐿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🤴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➖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♿)行路(🚽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🕍)新药品目录(⏸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🔆))。重点(⛹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🏔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📂)渠道。” (🥓) 黄(🔐)心(🙊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🔀)新(📵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👵)以自主申报纳入(🚼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🏃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🐏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🍶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🙏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🐂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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