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🈳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♿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🔦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🌻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🚓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👲)励商(😁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😥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🥚)的长期(🗾)投资,培育支(📌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🔁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🏸)录准入涉及(🏥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🏭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🌻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🍑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🍲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♟)进了(❇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😍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🔴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💗)策解读发(🥙)布(💉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📷)3个月内召开药(🔸)事(🏽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🚳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⚾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🍺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🐣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👥)事件等特殊情况(🏚)必需的创(😖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🔗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➰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🔢)障(⛎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🈁)宇表(🅱)示(👲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🌘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💋)确(🐫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😘)进一(🛁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🐃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🐝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🌕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🤾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🧙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🔐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🧗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🕣)市场行为,市(🏹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⛷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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