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📭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🏚)创新药高质(🛫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⭕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🚞)发(🍍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🎃)》首条便提出(🌡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💺)创新药研(🤹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🐼)需(🎱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👭)、科(🚔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🌽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🆗)扩大创新药投(🎦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🤕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📢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😽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🖼)保局医保中(🍹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🔣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🐞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⛅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🎠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🖥)时采购绿色(🍎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👅)需(🆚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🆓)。 此(🤥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⏩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♏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⬇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🐺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🖍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🏞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🌕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🏈)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🈲)称商(🚡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🎸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🌅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💲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🚂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🍤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🏃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🛶)药提(🙅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🎳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🏚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🚋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📈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⏪)保药品目录、(🐽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🥨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👠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🌇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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