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🕞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🍟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🎨)》(以下简(✏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🙇)新药企发展困境(🥖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🤧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🦕)出解(💎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👲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🅰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🕋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🧛)医(♌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🕞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🎛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🗽)大创新药投资(🚉)规模。鼓励商业(🆑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❤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🍀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😅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🍾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🍎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🍊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🙅)病等重点(🚞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🍖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📓)”环节。国(🐧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🦊)解读发布会(⭕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🤢)极(📒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🍝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👙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🔌)或(📯)设立临(💨)时采购绿色通(🙇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🎫)目录内(🚞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🎼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💢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✊)件中的一大(🎀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😛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🤽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🎍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👦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🐶)报(😊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💭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🏌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🖨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🍡)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