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⬅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🔈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🔇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🎃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➡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🕚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⬇)台,做好疾病谱(🥉)、临床(🧟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🧡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🥝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🔭)院所、医疗(👦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👞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🅿)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🌿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🐥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🌻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🗻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🍉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📋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🆓)新药研发(🌽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🔧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🦏)童(👊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⏹)1日在政策(🍺)解读发(🥡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🚣)疗机构(🥔)。 《若干措(🌋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📤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👪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🍢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🕵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🎒)件的(💫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💩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🦈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🦃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🔌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😗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⭕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🍮)点(💓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🌾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🤠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👡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🙁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㊗)药目录(🏛)与(🌷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🐪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🌎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🎇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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