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🌤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🙌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💕)健康(🌶)注(🍌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📑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👯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🚩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⭕)析,开发适配(😄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📰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🏹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🚴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🍷)件提出,上市(❗)申(💷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🏔),企业可同步申(🤝)请医(🦀)保部门给予点对(👧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✔)格、(🐪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🌶)发国家科技重大(🏑)专(🏴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⏮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💼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⛎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🥫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🧜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🎎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🏃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🌿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🛫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💏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➿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🌉)件中的一大亮点(🦏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🐴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⛺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😞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♐)付渠(💼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😳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📕),企业可以(🎸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📅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👵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👇)录中的药品(🔕)是推荐进入商(🐸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🥪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🗜)场行为,市场(💛)的边界(🈴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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