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🐮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💳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🐗)出“支持(🕜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📨)一的医(🍿)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🦎)疾病谱、临床用(🈸)药需求等数据(🤰)归集和(🥟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🌉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📵),鼓励商(💂)业健康保险扩(🕷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🚊)研发提供(🍐)稳定(🕹)的长期投(🏦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🐓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👢)可同步(🤗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🎵)部门与企业可围(🌆)绕药品(🦃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🤜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🤼)面(💼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🏆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👦)保目(💡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🎙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🏝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🚩)新药积极进入医(⏳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🆙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🤲)录内药品可(🏚)不(📞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🔏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✍)施(🌩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🚔)公共卫生(🚚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🛅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🙁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👿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🚠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🍞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🖤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🤥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⬜)值创新(🤳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✂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🦍)同时申(🤚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🚸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🎋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㊙)的(🚾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🌚)设计的时(🤝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