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🐈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🗺)干措施(🎓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🗳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💯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🐀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🦁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😺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🎧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🎙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🔋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🎈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🔥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🐽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🔴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🌈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🐲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👓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🛶)国栋1日在政策(🔥)解读发布会上强(🆖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🚿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✍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💏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🏟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🏫)保创(🦏)新药目(🍢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📩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😘)品只能有两个规(📸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🐁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🛅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🌒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🚬)殊情况必需(🤾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👈)医(🛍)保支付范围的(👛)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🛐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😜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🔒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👤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♉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🌩)医(🔇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🛸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🧤)黄心宇进(🚶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😛)录与(💜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🔥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😦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💷)市场行为,市(🔀)场的(🏃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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