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🚕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💎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🌀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🌌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🖱),支持(🤤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🐹)商业健康(🏍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🐾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🧕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💔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🙍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🌞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📖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🕝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🌕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🈁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🥈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🐐)药占比等(🐘)为由影响(🍃)创新药配备使(👟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🛌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📅)能有两个(🌄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📚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👝)“保基本”的基(🥚)础上,按程序(🃏)将符合条件的创(🎅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➖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💜)研究(🐆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🤙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😮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🚮)临(📈)床(🦆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😛)保保障(🍴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📛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🍶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⛵)将明确基本(📙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🎽)基本医(⏪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🐬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🧗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🤢)新药目录或同时(🥞)申报两者(🐝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🌇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♏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💌)格应该也是协(🖇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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