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🐕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👇)《支持创新药(🐚)高质量发(💞)展的若干措(🚯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🥗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🚄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🆖)出解决措施。 (♎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⬜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👴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🥧)升(🔐)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🔈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🚞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👹)险(🈹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🕞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🅰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🍄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🌜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😝)国家(📙)科技重(💞)大专项,聚(🅱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⏩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🥡)录更新公(❕)布后3个(👛)月内召开药(👀)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🛅)时调(📃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🧒)机构用(🌡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🚒)为由影响创新药(💤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⛑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🏬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📰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🍻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🥫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👶)”(以下(⬅)称商保创(🐰)新(📿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💳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🏝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㊗)渠道。” (🥣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🗣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⏳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📮)保创(🚥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❌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🔎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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