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🚒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🛬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👾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🗡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🚃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🏇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🔠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🖖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🧤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🏧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🎽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🗑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🎥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🚇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💫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🕖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🕜)药物研发(🙊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🎖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🏚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🤭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🐠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📅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🐃)和(🌏)患者合理(⛽)用(🏫)药(🌖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🚨)占比等为(🏏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🚷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🍩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🔣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⏺)共卫生事件(🛬)等特殊情况必(📉)需的创新药,可商(⬛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🔠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🕐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😊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👥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🏑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🗳)层次用药保(🍸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🏻)基本医保(🎌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🌙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🐓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🍧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🖋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🦂)者还(📉)在发布会现场(🛸)获悉,商(💺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♌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🌫),这(🍛)是市场行为,市(👁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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