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🕓)局、国家卫(⏮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✈)施》(以(🦈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🌲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♑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🤯)发”。具(🌦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➡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🧥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🚘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🕍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🐟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👁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🐐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🤢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🥙)点政策指导(💕)。医(♿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🖐)筹推动(🌜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🌈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🏖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🆘)持(🥥)机制。 此前,即(🍾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🗂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🐜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🏒)3个月内召(😤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⛺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🛐)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🌐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🎸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🤚)内(📨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🚰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🏍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🤖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🌺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😬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🧔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📼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🏗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🍰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💥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🏺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🐚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🖋)支付(🌺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🕶)表(⚓)示,“国家医保(☔)局计划实现(🍓)商保创(📃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📠)新药目录(🥀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🍂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✒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🛠)场行为,市(😕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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