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🖼)健康委印发的(🍈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🌁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🐚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⛰)的医保信(💏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🎉)品,支持医药企(📹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🕞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🥀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🕐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🔶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🕛)部门给予点(😘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😩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🍠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🗒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🔒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🏧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💾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🈚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🚪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💐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🌦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💥)医(🎠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🔋)此外,不得(🏯)以医疗机构(🤮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➰)整(🥨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♐)基(🕰)本(💎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👩)新药纳入医保目(🚡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⛪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📒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😾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🔦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🐧)出基本医保保(🍼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🍔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🔫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🏳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😅)障边(😚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🏜)承(💧)受力的高价(🐷)值创新药(🦈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📴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🐷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🕕)致(🥕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⬆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🆕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📙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📊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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