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♈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🥩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🛫)—“研发难(🍰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🥁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🕍)出“支持医保(⛽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🙅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💅)集和(🕵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🕐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💘)发方向(🗓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📖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🦌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🌨),培育支(🎾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🎧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🥄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✌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🏯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🥙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🆘)落地实施并完善(🛣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📄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🖲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😍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📟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🚴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🌞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🛒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📽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㊗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🧖)数量、(🗻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📳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🌲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💁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🥩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⏰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🆙)特殊情况(📋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🐑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⏭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🛺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🆎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📗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💀)层次用(🍆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🏹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🌈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🚯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🐰)创新药目录中的(🕙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😄)负责人表示(🏨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🛤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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