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⛏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🎈)健康注意(⛪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🔦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🐎)给出解决措(🚉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🏀)创新药研发(🎏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🐥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😁)病谱、临(📬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🖼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💉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🌨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🐈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🔧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🌟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🎾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🥈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😜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🎪)药(🐳)也常卡在医院(🐭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🎰)副主任王(💪)国栋1日(📽)在(🛁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🍢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🤠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🐕) 《若干措(🔯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🏈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🌼)药事会,根据(🙁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✂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🥜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😵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🍒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♐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🦖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🚇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🍦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🎑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🕖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🥛)障(🥜)范围(🐤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🚬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🧐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🤧)创新(😃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🍱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🌊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🎈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🚉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🌚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🚀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🗞)也是(👇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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