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🎛)的(🔜)若干(❄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🏍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📇)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🍎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🆖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🍩)所、医疗机构(🏤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🚩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🌞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👵)的(🥋)长期(🛣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🥌)出,上(📒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🚭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🎀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🐦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💈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😼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📵)动药物研发相(💆)关任务落地实(🥁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😘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🍂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🕘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🚁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🎥)施》提(🥫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🔠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➿)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💗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🧠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🎅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⚾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🏽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🧡)措施》提出,定(〰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🙂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🧒)部门研究临(❓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🔭)药品目录”(以(🏍)下称商保创新(🦑)药目录(🖼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🤙)医药服(🐺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📡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👗)边界(🌟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🍮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🧛)新(🏁)健康记者还(🔔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🐱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💭)产品设计的时(👰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🧚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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